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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工作领导 保障政策落实 多方检查督促
新闻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点击数:85    更新时间:2010-2-3 15:07:58    收藏此页

重庆三招力推民营经济科学发展

     作者:【记者周顺华重庆报道】在日前召开的重庆市政协三届三次会议和重庆市三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重庆市工商联建议政府加强对民营经济科学发展工作的领导,尽快出台《重庆市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实施细则》,明确各项分工的责任单位和部门,切实保障扶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落到实处。同时,加强对全市推进民营经济科学发展工作的检查督促,为民营经济实现科学发展创造更宽松的环境。
     重庆市工商联认为,重庆经济社会的持续稳定发展,需要不断增强民营经济创新能力和竞争能力,为此,重庆市工商联建议市民营经济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及时研究解决民营经济科学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出台鼓励民营经济改革创新、发展新兴业态的优惠政策。把民营经济发展纳入全市“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之中,进行统筹协调和重点扶持。进一步扩大开放,彻底消除“玻璃门”现象,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有序进入基础设施、基础产业、公用事业、社会事业。建立健全民营经济统计系统,为掌握民营经济发展动态、指导民营经济科学发展提供真实可靠的决策依据。
     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后,重庆市委、市政府出台了一系列应对金融危机的政策措施,全市民营经济实现了逆势跨越。但是,由于缺乏保障措施,相关扶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没有落到实处。对此,重庆市工商联建议明确中小企业不同业态应享受的优惠政策,重新修订和颁布中小企业划型标准,为定向扶持各类型中小企业提供依据。完善中小企业信贷考核体系,明确中小企业不同类型的融资额度。增大技术改造专项资金安排额度,扶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和转型升级。探索建立产业集群发展模式,引导企业加强配套协作和产业集聚。
  重庆市工商联认为,重庆民营经济总量偏小,产业集中度不够,结构不够合理,自主创新能力偏弱,而且缺乏能够支撑科学发展的新兴战略业态,特别是缺乏推动民营经济科学发展工作的检查督促机制。建议在今年下半年适当时候,由市委、市政府组织专门检查督导组,对全市市级相关部门和区县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市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为民营经济科学发展创造更宽松的环境。(26E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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